运输准备
空运还是公路运输:何时值得同时比较
按实际收货日期、完整服务范围和备货条件比较空运与公路运输,避免只看某一段运价就仓促决定。
紧急询价并不一定意味着整张订单都需要空运。更实用的起点是确定收货方为了投产、维修或安装,究竟必须先收到哪些货物。其余项目可以单独考虑。比较应从可接受的收货日期和货物组成开始,再研究实际可执行的运输方案,而不是先根据运输方式的名称作出决定。
明确真正紧急的部分
请技术需求方列出缺少后会影响工作的项目,并确认这些项目能够组成可使用的完整套件。一个没有电缆、紧固件或技术资料的模块,可能无法解决现场问题。不要只写“急件”,应同时给出供应商备妥日期和希望交到收货方的日期。如果日期只是计划目标而非硬性限制,也应说明,让承运方基于同样的需求比较方案,避免自行假定额外的紧迫程度。
计算到实际使用地点的全程
IATA将机场之间的空运与附加服务分别说明。比较时,应把提货、出运准备、机场操作和到达后的配送列入完整方案;公路方案也使用相同起点与终点。对照的是货物何时能实际交给收货方,而非单纯的飞行或行车时长。每项预计时间都需结合这批货物的实际安排确认。
报价前提供货物限制
IATA指出,空运计费可能采用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。不要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,把一个方案的计费重量直接用于另一个方案。提供包装外部尺寸,并要求说明计价依据。对于设备,还要按照制造商资料说明电池、液体等特征;是否可以承运,应由执行方依据实际货物属性判断。箱子里有空余空间,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经核实就增加另一件物品。改变内容物时,需要让处理报价的一方知道。
- 真正急需的项目,以及使每项能够使用的必要配件。
- 包装件数、外部尺寸、毛重和实际货物照片。
- 备妥日期、提货地址及最终交付地址。
- 货物特殊属性、处理要求和收货现场条件。
比较两套完整的交付安排
将工作范围、未包含项目、已确认条件、负责人以及备货延期时的处理方式放在同一张表中。如果准备拆单,应加入两次收货及完整性核对,这些也需要组织。比如,只有在确认主要订单可以稍后到达后,先发一个备件总成才可能解决问题。某个单独环节价格较低,不等于整批交付一定更省。书面保存决定;供应商改变包装或放货日期时,再次核对原方案是否适用。不要把初步可行性讨论当作已经确认的班次或车辆安排。
向Inlogistics提供路线、货物组成和所需收货日期。文件可发送至info@inlogistics.kz;可选方案及服务范围将根据实际询价资料进一步确认。
参考资料
IATA:空运计费重量及附加服务